最新消息:建邺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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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建邺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出炉

本文标题:最新消息:建邺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出炉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最新消息!建邺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出炉!(附学区划分))

近日,2019南京市各区义务教育政策陆续出台。采访人员得到最新消息,南京建邺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情况公布了,感兴趣的家长不要错过。

2019年建邺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摘要

一、基 本 原 则

1.落实法定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任何人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规范管理。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

3.合理统筹安排。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当年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兼顾施教区划分的延续性,合理确定公办小学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学校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基本相当。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原则上在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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