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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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出炉

本文标题:浦口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出炉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公办民办招生计划全公布!浦口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来了)

5月6日,南京浦口区公布了2019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详见附录)

据了解,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京市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南京市教育局负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各区教育局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政策。4月26日-5月6日,各区将陆续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具体实施方案。

附录:

浦口区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要求

(一)关于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备案。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关于户籍、房产、常住地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报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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