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出炉( 六 )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三)有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初中电脑摇号需求的学生,于6月9日至10日到所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摇号志愿表,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

(四)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各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查询随迁子女学籍证明等材料。区教育局将在浦口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二、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在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前提下,保证在本区小学毕业的毕业生全部升入对应初中。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根据网络预约时段在7月15日至16日到所属施教区初中办理现场审核手续;逾期未办理现场审核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三、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南京汉开书院学校初中部、南京书人实验学校初中部及新开办南京苏杰学校初中部是区内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积极推进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民办初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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