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727万 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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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727万 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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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纪鹏和孔祥柏、芮军辉经共同商量,利用杨纪鹏、孔祥柏分别担任生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套取公款共计727.97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三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727万 均被判刑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杨纪鹏及孔祥柏利用担任江苏游子山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游子山神农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别负责公司全面工作、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共同商量以帮上述公司 " 走账 " 为名,授意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相关人员,以产品采购及服务费支出等虚假名目开具发票、编造人工工资及拆除费用补偿等虚假支出,多次从上述公司采取财务结算的方式,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727.97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杨纪鹏、孔祥柏、芮军辉经共同商量,利用被告人杨纪鹏、孔祥柏分别担任生态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将生态公司出票金额共计6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五张,交由被告人芮军辉进行营利活动后归还。

2011年至2017年,杨纪鹏在担任生态公司、神农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游子山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结算、挪用公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247.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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