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别把群聊骂人不当侵权( 二 )

在微信群里随便侮辱他人的事还真不少 , “汉中一男子在微信群中辱骂他人被行拘”“一男子在微信群以侮辱性言词辱骂他人被行拘10日”“在微信上辱骂他人 , 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都是近日的事 。 更早前 , 某地还发生过这样的事:一业主在小区微信群里骂街 , 被四名邻居告上法院 , 被判各赔偿一万元精神损失费 。 这一通骂损失了4万元 , 代价也不小吧 。

有些人以为 , 微信群不是现实场景 , 在上面骂人或侮辱他人泄愤不犯法 。 这种想法很天真 , 法律条文及执法实践早就昭告 ,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 名誉权保护一样适用于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空间 。 而且 , 与现实生活场景相比 , 微信群、朋友圈更便于保全证据 , 更有利于受害人维权 。 哪怕发一条和撤回一条 , 也可能被截图留存 。 所以 , 群聊有风险 , 骂人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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