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中的连云港“药神”案:被告“刑满”仍懵圈( 六 )

其间 , 为了保证药品运输的便捷和安全 , 印度经销商找到了来自香港的林永祥 , 希望他帮忙中转 , 负责将印度仿制抗癌药从香港运到内地 。

何永高说:“林永祥在香港开有医药公司 , 他有药品这方面的资质 , 可以方便地把药品从香港运到深圳 。 ”

值得注意的是 , 林永祥曾向自己的辩护律师表示 , 根据他的相关资质 , 他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 在香港并不涉及违法 。

然而 , 同样的事情 , 却造就了林永祥最大的罪状 。 在连云港中院2018年8月31日一审判决的十五名被告中 , 林永祥是第一被告人 , 最终被判六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 。

采访中 , 一提到林永祥 , 何永高就脱口而出:“他比我还冤 。 ”

何永高告诉纵相新闻采访人员 , 在代购仿制药的过程中 , 林永祥只是印度经销商找来的“中转站” 。 如果说其他被告人或多或少还从仿制药的转卖中获取了利润 , 那么林永祥则更大程度上是出于善意的帮忙 。

作为林永祥两位辩护律师之一的葛绍山介绍 , 在将仿制药的“中转”过程中 , 林永祥“按照每盒药3美元的价格(当时约合人民币20多元)向印度经销商收取了费用” 。 在他看来 , 这样的“服务费”在扣除了运输过程中的手续费之后 , 所剩已无几 。

何永高及林永祥的好友也表示 , 其经济状况良好 , “不需要靠卖仿制药赚钱” 。

据了解 , 1958年出生的林永祥除了在香港经营正规的医药公司 , 还在深圳经营工艺品、礼品和印刷品生意 。 用葛绍山的话来说:“从根本上来说 , 他就没有必要承担法律风险来做这个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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