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保险业务,无需卖房投资( 二 )

2014年6月 , 原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 提出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 试点期为2年 。 2016年7月 , 明确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 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部分地级市 。

2018年8月8日 ,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 , 宣布“自即日起 ,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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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开展 。 ”同时强调保险机构要积极创新产品 , 丰富保障内容 , 拓展保障形式 , 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

江苏新闻

据了解 , 试点以来 , 仅有幸福人寿、人保寿险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公司推出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 。 其中 , 2015年3月 , 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获批;接着 , 《人保寿险安居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通过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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