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儿子起诉二婚妻女儿 老人骨灰该同哪个妻子合一起?( 三 )

关强认为 , 父亲是大家共有的 , 并且确实结了两次婚 。 关红的上述行为 , 涉嫌侵害了关强的生母孙某、关大爷及关强的名誉权 , 也涉嫌侵害了关强知情权、监护权 。 关红将关大爷骨灰合位的行为已间接侵犯了逝者的遗灰 , 侵害了我国民族传统意识中死者的尊严和安宁 ,

江苏新闻

导致关强精神上和心理上的痛苦 。 据此 , 关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决关红停止侵害 , 排除妨碍 , 关红将其母赵某从“与关大爷的骨灰合位”迁走 , 恢复关大爷原来骨灰盒原状 , 赔礼道歉 , 费用由关红承担;本案费用由关红承担 。

法院:

不支持儿子诉讼请求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查明:广州市民政局于2009年4月印发《广州市革命公墓安放骨灰规定》 , 其中规定 , 有再婚史的 , 应按照生前遗愿、遗嘱或经亲属协商一致后 , 确定一位配偶骨灰合位存放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