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从四楼扔菜刀 一被告人获刑三年( 二 )

江苏新闻

办案检察官认为 , 该案中被告人杨某为发泄私愤将菜刀、啤酒瓶等具有杀伤力的物品从四楼扔下 , 以暴力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其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遂将该案提起公诉 。

近年来 , 有关高空抛物伤人 , 甚至致死的案件屡见报端 。 当行为人把手中的物件从高处往下抛时 , 一旦威胁到社会公共安全 , 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 切莫一时冲动害人害己 。

韦磊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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