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从四楼扔菜刀 一被告人获刑三年

为泄私愤 , 从四楼扔菜刀、啤酒瓶、床板……

社会

中山第一市区:一被告人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三年

本报讯(采访人员韦磊 通讯员洪淡玉)因不满退还租房押金问题 , 为泄愤高空抛物危及公共安全 。 日前 , 经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 。 据悉 , 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因高空抛物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 。

2018年12月22日下午6时许 , 杨某因退还租房押金问题 , 与其租住的中山市民众镇某住宿房东王某产生纠纷 。 随后 , 杨某为泄私愤 , 站在出租屋四楼阳台处 , 不顾他人安危 , 将啤酒瓶、床板、菜刀等物品扔至楼下马路 , 导致群众围观并阻断交通 。 民警到场劝解后 , 被告人杨某继续往楼下扔床垫、餐具等物品并与民警对峙 。 直至当晚11时许 , 民警破门而入将杨某抓获 。 归案后 , 被告人杨某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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