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制定反家暴实施办法:经常性谩骂也算家暴( 四 )

本行政区划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 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反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 。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 , 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 。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教育行政机关、医疗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警察、律师、教师、医师的业务培训 。

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检察官、法官的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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