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制定反家暴实施办法:经常性谩骂也算家暴( 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 , 应当依照本办法和有关法律规定 , 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 , 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 , 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 。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的基本常识纳入到教学内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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