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四宗会计违规 董事长黄培钊等3人遭监管谈话( 三 )

四、子公司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不准确

芭田股份于2015年向邓祖科等人发行股份收购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斯) , 因阿姆斯2017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 根据约定 , 邓祖科应向芭田股份进行补偿 。 检查发现 , 芭田股份在对业绩补偿款的核算中 , 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 , 审慎评估补偿款收回的可能性 , 在2017年年度作出最佳估计 , 确认部分或有对价的金额 , 剩余部分在2018年度待不确定性事项消除后再补充确认 。

此外 , 检查还发现芭田股份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代垫保障房建设款、预付工程款和预付设备款等部分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问题 。 上述问题导致芭田股份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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