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引发舆论热议( 四 )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也不认同取消公摊面积的说法 。

  “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 。 不管是按套内面积标价,还是按建筑面积标价,公摊面积的产权是要转移到购房人手里的 。 如果购房者购买了房屋,但是楼道电梯间的门廊、外墙等产权全是开发商的,自己住得也不踏实 。 因此我认为取消公摊面积的提法肯定不对 。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公众对於公摊面积的主要意见是公摊面积过大,也就是“花100平方米的钱只得70平方米的房” 。

  在楼建波看来,指望一个《徵求意见稿》取消公摊面积,物业费、取暖费等都按照套内面积缴纳,“这种想法不太实际” 。

  “实际上,住建部多次提倡套内面积交易 。 但是需要澄清的是,住建部只是说住宅,并非所有的房屋 。 实际上,也不可能是所有的房屋都按套内面积来交易,非住宅商品房就不可能用这种方式来交易 。 但这是个好事,因为对於购房者来说,他们会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每平方米多少钱 。 ”楼建波对记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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