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300万挖来王牌主播"跳槽" 斗鱼索赔1500万元( 五 )

毁约跳槽应受到法律制裁

法官点评

在洪山法院官微中 , 办案法官就网络直播行业跳槽频繁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

直播行业进入门槛低 , 对主播文化程度要求也不高 。 很多直播平台为赚取网络流量和更多的广告收入 , 往往以巨额酬劳为饵 , 诱惑其他平台的“网红”主播毁约跳槽 , 有的甚至承诺支付主播与前平台的巨额违约金 , 导致“挖角大战”频发 。 有时一个主播跳槽 , 还会出现十多个主播跟随跳槽的连锁反应 。

人民法院在审理网络直播纠纷案件 , 要依法依约 , 加大对失信违约跳槽主播及相关平台的惩处力度 。 同时 , 对于多次失信违规主播和平台 , 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将其列入“网络平台黑名单”及“网络主播黑名单” , 多次违规主播应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禁入网络传播、新闻传播等行业 , 以增强其诚信守法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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