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12月1日起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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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12月1日起有章可循

本文标题:玄武区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12月1日起有章可循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这个《办法》出台后,楼顶共用部位管理有章可循了)

“依法守约同管共治,携手维护楼顶安全。”今天上午,南京下着不小的冬雨,玄武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在鼓楼市民广场宣传《玄武区出台住宅楼顶共用部分管理办法》活动。该“办法”有四章十九条,今年12月1日开始执行,是南京市第一个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办法。它将保障楼顶共用部位的管理有章可循,居民维权、政府执法有据可依。

<玄武区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引导业主自觉维护住宅楼顶区域的使用功能及使用秩序,确保房屋使用安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的维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楼顶共用部位,是指住宅楼顶顶层平台区域,包括通道、平改坡内部空间和平改坡瓦屋面区域,以及楼顶公共设施设备,包括防水隔热层、给排水及燃气管道、水箱、泵房、避雷、电梯、消防、通讯等。

第四条 业主对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的使用,须符合住宅楼建造及设计中赋予的功能,承担维护其使用功能与使用安全的义务。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产权单位、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及社区组织均为楼顶共用部位物业管理人,应自觉维护楼顶共用部位的管理秩序。

第二章 管理职责的划分

第五条 区房产主管部门是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工作的指导部门,对街道办事处的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工作中发现、街道办事处反映或群众举报的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的违法使用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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