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17岁男生迎娶13岁女生 受教育权比早婚更值得关注

【法制|17岁男生迎娶13岁女生 受教育权比早婚更值得关注】当法制观念在一些地方的农村习俗面前节节败退的时候 , 不仅孩子的正当权益无从保障 , 甚至他们的命运轨迹也早已被设定 。
十几岁的年纪 , 很多孩子都在忙着写作业 , 广东省汕头市贵屿镇一对少男少女却忙着结婚 。 11月28日 , 有网友爆料称 , 潮阳区贵屿镇一18岁高中男生迎娶一14岁的初中女生 。 视频中 , 两个孩子坐在一起吃饭 , 桌上有红烛和“双喜” 。
红桌、红筷、红烛、红“双喜”……这样庄重的场面 , 与两个稚嫩的孩子联系在一起 , 不免给人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时代发展到今天 , 怎么还会出现如此难以置信的一幕?因为“18岁”与“14岁”两个年龄标签 , 很多人不由自主想起《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男子法定结婚年龄为不得早于22周岁 , 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 。 实际上 , 此事涉嫌违法之处不仅于此 。 涉事女孩在官方通报中被证实只有13岁 , 这样的年龄 , 别说是结婚成亲 , 发生性关系都可能意味着犯罪 。
11月29日 , 潮阳区贵屿镇政府发布通报:经查 , 视频中的人员系贵屿镇凤新村卢某(男 , 17周岁 , 已退学)于一年多前与邻村庄某(女 , 13周岁 , 已休学)自由恋爱 , 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 , 于今年11月26日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 , 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 。 目前 , 贵屿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已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 , 责令其让女方回归原家庭 , 由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 同时 , 将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 , 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 , 并劝导其复学 。
在官方通报中 , 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当事人年龄 , 不仅两名当事人都被证实尚未成年 , 而且涉事女孩从年龄划分上仍属于幼女范畴 。 强调“自由恋爱” , 这似乎在撇清家长包办婚姻的责任 , 但是 , 这样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 是否懂得婚姻与恋爱意味着什么?在所谓“自由恋爱”的过程中 , 家长扮演了一种什么样的角色?
双方家长“法制观念淡薄”是显而易见的 , 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 , 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 但在早婚现象中 , 值得叩问的不仅是家长“法制观念淡薄” , 同时还包括当地相关部门的态度以及当地农村地区的社会生态 。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 其中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无旁贷 。 此次事件中 , 从“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足以看出 , “法制观念淡薄”的不只是当事人家长 , 双方举行婚礼摆出宴席的时候 , 当地村委会是否对此一无所知?根据通报 , 女孩系“休学” , 这当然与“辍学”有所区别 。 但是否有合理休学理由 , 休学在家却忙于“自由恋爱” , 当地教育部门为此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尽到了应尽职责?
此事引起轩然大波之后 , 涉事女孩已被要求回归家庭 , 但其家长能否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 眼下仍需打上一个问号 。 如果女孩家长不能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 , 如果涉事女孩的受教育权得不到足够的保障 , 类似现象恐难以杜绝——相比起在家无所事事 , 早点结婚成亲也许正是一些家长眼中的“正事” 。 所谓“农村风俗” , 显然不仅限于一家一户 , 甚至不拘泥于某时某地——据报道 , 数年前 , 云南金平县就曾因普遍存在的早婚现象备受关注 , 在那里 , 女性生子的年龄普遍在14、5岁 , 甚至有的家庭是12岁恋爱13岁生子 。
“高中男生迎娶初中女生”的诡异画风背后 , 可能是一种存在的沉重现实 。 农村地区的早婚与辍学总是如影随形 , 虽然不是每一个辍学孩子必然会早婚 , 但每一例早婚现象必然伴随着辍学 。 特别是对于农村女孩来说 , 如果家长不能转变读书上学是“浪费”的观念 , 早点结婚生子可能将成为她们无从逃避的“命运” 。 当法制观念在一些地方的农村习俗面前节节败退的时候 , 不仅孩子的正当权益无从保障 , 甚至他们的命运轨迹也早已被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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