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连云港赣榆区对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采取八项措施

近日 , 连云港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 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 加大了土地出让金收取力度 。截至目前 , 2020年已收缴土地出让金36325.75万元,全面完成了出让金清缴任务 。在工作中采取八项措施对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做到零容忍 。
一是通过诉讼解除合同 。对于已经签订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交清出让金地块 ,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30条“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 , 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 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约定 , 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合同或追缴欠款 。
二是取消竞买资格 。对于只交了土地挂牌保证金未签出让合同地块 , 取消欠缴土地出让金企业的竞买资格 , 没收保证金 。并将其纳入黑名单 , 不允许在赣榆再次竞买其他地块 。
三是纳入诚信体系 。建议政府将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记入诚信档案 , 调整其信用评级 , 通过诚信体系纠正其失信行为 。
四是组织联合清缴 。公安、财政、税务、环保、工信等部门配合联动 , 形成合力 , 为追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 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 。
五是提请司法介入 。通过监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的渠道 , 配合政府追缴出让金欠款 。
六是实行全额交款制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18〕134号)精神 , 土地公开出让原则上实行全部净地、全额保证金、全部网上交易的“三全模式” , 即以挂牌出让起始价的全额标准缴纳保证金 , 起始价成交的 , 保证金全额转出让金 。
七是坚决执行净地挂牌出让 。杜绝企业以未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交付净地为由 , 不履行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义务 。
八是严格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土地出让金的欠缴信息共享 , 实行同步监督管理 , 相关职能部门在实施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行政许可时 , 不得给企业办理后续建设、销售等手续 。
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以上八项措施的实施 , 全面规范了全区土地出让金的收缴管理 , 规范了企业用地行为 ,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
(孙行忠 秦强)
【土地出让金|连云港赣榆区对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采取八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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