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300万房产赠外人遭亲属质疑,这份意定监护协议还有效吗?( 二 )


以公证模式做意定监护 保护被监护人权益
据了解 , 意定监护是2017年《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确定的一项法律制度, 在《民法典》中也有明确规定 。 是指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全的人 , 通过协议方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 意定监护关系的建立需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公证确定 。
老人300万房产赠外人遭亲属质疑,这份意定监护协议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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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的出现让很多老人思考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 但在现实中这并非一个简单选择 。 比如一位66岁的独居老人 , 在上海有两套房子 , 由于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 , 老人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外地30多岁的年轻人 , 做自己的意定监护人 。 了解情况后 , 上海普陀公证处的李辰阳极力阻止了老人 。
老人300万房产赠外人遭亲属质疑,这份意定监护协议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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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 李辰阳: 这(目的)太赤裸裸了 。 房子弄掉了 , 钱卷走了 , 就给你留3000块钱 , 5000块钱你怎么活?你想过这个事吗? 公证处作为一个司法部门 , 有责任去识别或提醒当事人 , 他信任的基础不牢靠 。
【老人300万房产赠外人遭亲属质疑,这份意定监护协议还有效吗?】对此 , 李欣也表示 , 以公证模式来做意定监护 , 可以有效防止这一制度被“有心人”利用。
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欣: 在做意定监护协议时 , 经过公证员耐心反复地同被监护人本人沟通 , 可以考察对方的真实意志能力 , 还有考察监护人是否有能力去做监护 , 是一个很好的证据 。 此外 , 公证机关在目前的意定监护当中 , 可以起到监督作用。 目前 , 上海的公证机关会要求监护人每三个月或者半年要提交一些监护报告 , 还有提交一些有关财产处理的清单 , 由公证机关来进行监护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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