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通报横县5死5伤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

“7.12”横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深度调查情况
2020年7月12日 , 在南宁市横县辖区国道209线3527KM+650M(横县马岭镇清泉村路段)处发生一起一辆大型普通客车与一辆大货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 造成5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
南宁警方通报横县5死5伤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
文章图片

南宁警方通报横县5死5伤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
文章图片

为有效防范类似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精准查找、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背后存在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薄弱环节 , 强化舆论倒逼和社会监督 , 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落实问题整改 , 事故发生后 , 2020年7月14日 ,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南宁市深度调查专家成立“7.12”事故深度调查组 , 对该起事故开展深度调查 。

事故责任认定情况
经查 , 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李家同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 , 违反禁令标线 , 跨越道路中心黄色单实线超车、行驶速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其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 , 不得驾驶机动车 。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 , 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 , 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 。 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 , 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 ”之规定 , 单方过错造成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认定李家同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
大货车驾驶人杨明忠驾驶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 且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其交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 , 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 , 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 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 ”的规定 , 其违法行为与事故形成无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认定杨明忠不承担事故责任 。

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1.复工复产后 , 人、车、路、环境新变化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 。 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 , 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增长 , 客货运输、旅游出行等需求量的日益骤增 , 交通安全风险面不断扩大 。 今年春运期间 ,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 , 全民居家不出门 , 道路交通流量不大 ,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大幅度下降 。 但是 , 随着社会复工复产 , 交通运输秩序逐渐恢复正常 , 道路上的车流量增加 , 防范交通事故的压力也随之加大 。
2.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风险 。 虽然交警部门一直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 而且整治的力度不断提升 , 但是涉及重型货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仍然较多 , 涉及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的行为查处量仍然居高不下 , 交通违法高位运行致祸风险突出 。
3.农村交通管控薄弱的风险 。 低等级道路、低标准车辆、新手驾驶人大增长 , 道路交通设施还不完善;农村群众缺乏交通文明的养成教育 , 交通陋习大量存在;无牌无证 , 酒驾醉驾 , 面包车、摩托车超员等违法常见多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