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与工作,孰轻孰重

蟹腰。手机答题,如有错误,对付看哈。我一直不太喜欢那种用所谓自身经验去给别人生活建议的人,但有时……我也是这种人。所以,我就不免俗了,毕竟我离圣人还有段距离。的习惯是不是先讲个人经历?蛤,好吧。我说一说足球和我吧。我在上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接触的足球,不能说多喜欢,但可能比较适合我。因为小孩子总有无穷的精力无处发泄,足球就成了我荷尔蒙过剩的载体。那时候的足球对于我来说就是在沙土操场上疯跑,一窝蜂的抢球,没有什么脚法和战术可言,十几二十几个小孩撵着球跑,球门是两个书包或者砖头,夏天在太阳底下,冬天在雪地里,经常一身泥土。踢完球通常都伴随家长的一顿揍。上中学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陆续的能在电视上看到足球比赛了,刚开始的时候中国还没有联赛,足球赛大多是国外的球队来中国访问,印象最深的球队叫桑普多利亚和佩鲁贾,可现在留下的记忆也只是名字和宋世雄的声音,关于球星,除了马拉多纳以外,我觉得长得都一样。我家有个亲戚,(后来做了一个中学的体育老师)对于足球的悟性大概要比我高很多,具体体现在他居然会颠球!于是他自然的就成了我们的领袖,这时候就经常逃学去踢球了,一般都是在周六的下午,(那时候还是单休)去事先约好的,别的学校,彼时我们已经有了成型的队伍,有了简单的战术和站位,我脚法一般,胜在体力足,就被安排在了后场,做了一个半场飞奔的后腰。比赛是有彩头的,每个队伍都难事先准备好一百或者两百块钱(好多钱啊!中学生啊!对于这些钱的来源,嗯这么说吧,我们有金主。而且输得时候不多。)赢球了就去吃好吃的,或者去游戏厅,或者买球。有必要说的是,我们比赛的球门已经是没有网的铁质球门了,但是场地还是沙土。对于像我们这种四五六七八线的县城,一块带草坪的足球场根本就是笑话。98年世界杯的时候,我身边一下子多了好多法国球迷,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知道了一个球星,荷兰的白野猪戴维斯,原来戴眼镜也能踢球,原来满场飞奔也能成为球星,原来一米七也能做后腰,原来后腰也能做到世界顶级,从那以后,我对于这种不知疲倦的斗士型球员一直挺感兴趣,中国的李铁,荷兰的戴维斯,尤其喜欢捷克铁人!来,跟着我念:铁人最帅!铁人牛逼!我没上过大学,高中毕业了就去搬砖,是真的搬砖,我做过好多的职业,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搬砖,伙伴们各自天涯,(我上学时候喜欢的女同学给我的同学录里留下长达三页的告白以后去了黑龙江一所大学读书,大概是五年还是六年以后见过一面,这是另一段故事,挺蹉跎的)后来学习洗剪吹,打工,开发廊,做酒吧歌手,做酒水销售,开酒吧,做药品生意,做金融业务,生活辗转,踢球的日子越来越少,看球的日子越来越多,我买了好几套球衣,球鞋,但是再没能去踢过球,(大概踢了十八九年的球啊,不经意间就结束了)我在远离家乡的地方打工之时,除了经常仰望夜空中最亮的星和看那些记不住的书或者唱歌以外,看球是我的一个重要的娱乐项目,虽然看得不多。至于看球的理由,一个原因是我喜欢,另一个原因比较复杂,我觉得生活总在变,人也在变,时间能带走一切,亲人的离世,朋友远离,心爱的女孩不知所踪,只有足球不变,球场上22个人为了一个圆形的足球所奔跑,二十年前如此,现在依旧如此,也许我看的不是球,我看的寄托,是回忆,是我回不去的青春吧。有点扯远了,见谅。(此处是不是应该打广告?我有微博有微信有公众号,就不告诉你)!人总是要有寄托的,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一个喜欢足球的人,得经历了N年的熬夜看球才能修炼成啊!但是!生活呢,总是残酷!绝大多数人为了生活低下了头,陪着笑,讨着好,喝着没味的酒,说着不知所云的话,用不了多久,鲜衣怒马的少年不再白衣飘飘,裙角飞扬的姑娘成了夜店女王,没办法,生活总会夺走我们心爱的东西,塞给我们成长的负担。生而为人,本就辛苦。(快给我这段话点赞)我不会去劝题主,该如何平衡工作与足球的关系,这本来就是一个看起来相违背但却有共同点的两件事,工作能保证你的肉体不被消亡,足球也许是你的精神载体,作为一个成年人,两者积弊应该能权衡清楚,古人说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别忘初心,随遇而安。满篇荒唐言,不知所云。希望对题主有帮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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