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男子在三中路上厕所,发现对面坑位有台手机...
11月19日晚7时30分许 , 郑先生在柳州市三中路一公厕上厕所时 , 突然听到有手机掉落在地的声音 , 惊讶地发现对面坑位伸着一台手机 , 这可把他吓住了!
郑先生发现 , 男子的手机摄像头对着他 。 他立马也拿出手机 , 拍下男子“作案”证据 。 之后 , 郑先生走出公厕 。 在厕所门外等了几分钟 , 这名男子走出了公厕 。 郑先生拦住他 , 说男子刚才在厕所内偷拍 , 他已经报了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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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听闻 , 马上开着停在门口的电动车就跑 。 由于心慌 , 男子开车在三中路上逆行近100米 , 在柳州图书馆对面把一位阿伯撞倒 。
郑跑步追了上去 , 抓住男子 。 这时 , 郑刚好看到有一辆110警车开过 , 立即招手拦下警车 。 民警下车 , 将这名男子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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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说 , 他刚才没有拍到什么 。 民警检查了男子手机 , 发现其手机里没有刚才拍摄的视频 , 但有七八段在网上下载的涉黄小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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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郑的手机内 , 采访人员看到他拍摄的一段小视频 , 确实在其对面坑位 , 能看到有人用手机在拍摄 。 郑估计 , 可能男子察觉有人发现他的奇怪行为 , 立马把手机内的视频删除了 。
【惊魂!男子在三中路上厕所,发现对面坑位有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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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郑逮住的男子 , 正在接受民警调查
随后 , 解放派出所民警赶到 , 把男子带回派出所 。 男子姓吴 , 今年22岁 , 无业 , 柳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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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先生说 , 当时男子开车就是在这里撞倒了一位老人 。 今报采访人员黄真真摄
警方表示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对于吴某开车撞伤老人的事 , 吴某将与老人自行协商处理。 目前 , 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
来源 | 南国今报采访人员黄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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