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虐童频发戳痛社会 背后还有哪些需要堵的漏洞?( 三 )


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 , 要“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标准 , 严把幼儿园教师入口关” 。 《幼儿园工作规程》则规定 , 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 。 此外 , 也有幼师日常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 据了解 , 截至目前 , 国家还未出台具体细化的幼师准入标准 , 对幼师入职前的素养和能力进行客观认定 。
“也不能因个案而抹黑和攻击幼师群体 。 对于幼师个人而言 , 只有热爱教育、尊重孩子 , 才能赢得社会理解 。 ”李峥也呼吁 , 相关部门和幼儿园需要进一步完善准入制度 , 加强师德、师智、师能评估和教育;另一方面要思考如何提高幼师待遇 , 让教师产生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 。
幼儿园可对教师进行入职查询
针对类似事件 , 如何有效应对 , 又该如何预防?采访人员了解到 , 现行很多法律对于虐童行为存在相关规定 。 例如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教育法规定 ,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 , 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 ”
《刑法修正案(九)》中也有规定 ,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 , 情节恶劣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
姚炜耀律师认为 , 如果故意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级别 , 直接可适用故意伤害罪 。
“幼师虐童 , 其所在幼儿园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 如道歉、心理治疗费用、转学安排等 。 ”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婕表示 , 遇到此类事情 , 被侵害儿童及家长有权向执法机关控告报案以及申请法律援助、心理帮扶 。 必要时 , 家长和孩子要一起前往特定机构进行心理咨询和疏导 。
她呼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 包括社区、单位、学校等都要建立心理咨询室 , 未雨绸缪 , 同时推广执行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 。
“幼儿时期的不良影响可能会伴随孩子未来人生 , 归根结底 , 源头预防最重要 。 ”李婕建议 , 幼教机构应该全面实行入职审查 , 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 。 “特别在农村基层 , 留守儿童多 , 因此需要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尽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紧绷一根弦 , 防微杜渐 。 ”
姚炜耀强调 , 保护儿童不应只是“家务事” 。 虐童事件发生在幼儿园等未成年人集中场所 , 幼儿园作为教育服务方 , 因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儿童被伤害 , 依法负有赔偿责任 。 “这给教育机构敲响警钟 , 招聘人员时 , 除了‘考证’ , 应严格做好准入资格审查、职业道德评估等措施 , 也要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培训考核” 。
在预防性侵犯罪方面 , 2020年8月 ,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宣布建立面向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
按照规定 , 这些学校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 , 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 教育部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 , 与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对接 。 在认定教师资格前 ,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八条规定 , 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 , 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姚炜耀认为 , 这是一个新亮点 , 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单位可进行入职或日常监管查询 , 最大限度避免虐童、性侵害等有前科人员入职 。
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王海涵 见习采访人员 石佳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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