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饭店|

据@普陀山信息中心微博消息 , 日前 , 有网友爆料普陀山景区一顿餐费1900元 , 普陀山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 , 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1月17日19点左右 , 该消费者一行7人在普陀山景区家里香饭店点菜就餐 , 21点左右离开 。
消费者当晚消费菜品和价目如下:炒丝螺38元 , 梭子蟹168元/斤×2.9斤(3只)=487元 , 虾盐水75元 , 红鱼(豆腐汤、红烧两吃)180元/斤×3.3斤=594元 , 油浸蚕豆35元 , 干锅土豆片38元 , 蒜香排骨68元 , 蒜泥空心菜28元 , 5条小梅鱼雪菜88元 , 餐具3元/位×7位=21元 , 花生25元 , 萝卜赠送不收费 , 青岛啤酒15元/瓶×12瓶=180元 , 雪花啤酒15元/瓶×6瓶=90元 , 舟山老酒78元/瓶×2瓶=156元 , 王老吉8元/罐×1罐=8元 , 总计1931元 。 当晚用餐后消费者提出菜价较贵 , 希望给予折扣 , 经与饭店方协商后 , 实际通过微信转账支付餐费1850元 。
据调查 , 饭店方梭子蟹和红鱼均以xx元/斤形式标价 , 其中红鱼标价198元/斤 , 当晚通过议价以180元/斤的价格销售 。 梅鱼价格标注为78 , 据饭店方称平常店内小梅鱼按78元/份(4条梅鱼)的价格出售 , 当晚提供5条梅鱼 , 与消费者约定价格为88元/份 。 活虾标价为139元/斤 , 当时选取约7两 , 与消费者约定价格为75元 。 饭店方点菜区墙面有菜品标价牌 , 每张菜品图片有文字说明 , 右下方贴有标签纸 , 标签纸上写有数字 , 消费者所点的其他菜品以“油浸蚕豆35”、“干锅土豆片38”等形式标价(未标明商品规格、计价单位 , 已取证待后续立案调查) 。 据饭店方反映 , 计价单位均为份 , 点菜时已与消费者说明 。 青岛啤酒、雪花啤酒、王老吉均以xx元/瓶(罐)形式标价 。 提供的有偿餐具包装上有3元/份字样 。
执法人员当日用500克标准砝码对店内称量活鲜使用的电子秤进行测试 , 斤两显示正确 。 称量过程已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 。 当事人相关商品进货票据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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