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竟把亲儿子卖了?撤销监护权,支付抚养费!

本报讯(采访人员郭树合 通讯员晁岑)前不久 , 由山东省巨野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撤销徐某监护权一案宣判 , 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徐某对亲生儿子小文(化名)的监护人资格 。 拿到判决书后 , 小文母亲田某激动地向办案检察官连连致谢 , 并送来锦旗 , “谢谢检察官对俺家的事这么上心 , 这回孩子的问题可算彻底解决了!”
徐某作为小文的亲生父亲 , 为什么会被撤销监护权?事情还要从徐某的犯罪行为讲起 。
2012年10月15日 , 徐某与田某经法院判决离婚 , 法院同时判决二人婚生女小燕(化名)随母亲田某生活 , 婚生子小文随父亲徐某生活 。 面对年幼的儿子 , 徐某本应给予更多怜惜爱护 , 但离婚后的徐某不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 还将小文卖到了千里之外的河北省 。 经公安机关解救后 , 小文一直跟随母亲田某生活 。
其间 , 早已刑满释放的徐某对小文不闻不问 , 从未支付过抚养费用 。 2020年6月4日 , 田某起诉至巨野县法院 , 要求变更小文的抚养人 , 但只有小学文化且生活拮据的田某 , 对自己能不能打赢官司 , 心里并没有底 。 正当田某一筹莫展时 , 突然接到了巨野县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 。
“当我们主动与田某联系后 , 田某就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变更小文的抚养人 。 ”巨野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曹星领介绍 。 今年6月 , 在与巨野县法院座谈未成年人保护合作机制时 , 他与同事得知了小文的不幸遭遇 。 获悉该案线索后 , 巨野县检察院迅速作出决定:一是支持田某请求变更抚养人之诉 。 二是同步启动司法救助工作 。
6月17日 , 田某请求变更抚养人一案开庭审理 , 巨野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参与调解 。 经法庭调解 , 确定变更小文的抚养人为其母亲田某 , 徐某每年支付1万元抚养费 。 鉴于徐某有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 不宜继续履行监护职责 , 6月30日 , 巨野县检察院支持田某起诉撤销徐某的监护权 , 再获法院支持 。
案件虽已办结 , 但检察机关对小文的关爱并未结束 。 “目前 , 我们帮小文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 为小文申请了贫困生补贴 , 协调学校减免了部分学费 。 ”承办检察官说 。
【男子竟把亲儿子卖了?撤销监护权,支付抚养费!】“这是我们在办案中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一次有益探索 。 ”菏泽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冯丽说 , 监护侵害行为不仅是“家事” , 也是“国事” ,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 , 有责任、有义务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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