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厦大教师情侣被共享汽车撞亡 23岁肇事司机被判4年( 二 )


赵榕榕母亲的代理律师表示 , 胡某荧的供述中有 8 点与实际情况不符 , 其中包括第一次报警时未对警方陈述事实 。 律师表示 , 警方当时的接警单显示 , 报警内容为共享汽车与电动车相刮 , 后胡某荧在庭上推翻这一说法;胡某荧笔录中提到事发时的车速为 30km/h 到 40km/h , 与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测算的 “59.2km/h 至 71.9km/h” 不符;另外 , 律师称有证人称事发时事故车有超车意图 , 但法庭未予采纳 。
厦门市|厦大教师情侣被共享汽车撞亡 23岁肇事司机被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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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 , 肇事车辆当时的车速应为 59.2km/h 至 71.9km/h
此外 , 判决书认为 , 胡某荧家赔偿了李健与赵榕榕家属部分经济损失 , 被认定为从轻判决的根据之一 。 对此 , 赵榕榕母亲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解释称 , 实际情况是赵榕榕在厦门市中医院急救时至身亡后 , 胡方出现 4 次拒付和不付的情节与行为 , 医疗费用均系赵榕榕亲属垫付 。 赵榕榕母亲的代理律师也表示 , “ 经过多次协商 , 在赵榕榕亲属的一再恳请催促下 , 肇事者家属后来才将医疗费用赔付清 。 ”
同时 , 赵榕榕母亲的代理律师认为 ,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 , 出事时胡某荧的车速为 71.9km/h , “ 那段路是没有限速标准的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 这样的城市道路限速应该是 30km/h , 肇事司机当时已经严重超速了 , 且他自述自己有近视 , 在出事时开车却没有戴眼镜并单手开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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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祭奠李健与赵榕榕
“ 自始至终我们四位老人没有感受到肇事司机一家的歉意 , 甚至一开始他们连丧葬费都不愿意支付 , 是在警方的不断督促下才支付的 。 而司机家属支付给我们的 2.4 万食宿费 , 就成了从轻处罚的理由 , 可是两条年轻生命被剥夺 , 四位老人就此陷入深渊 , 这些痛苦谁看得到?这些又岂能是 2.4 万可以弥补的?”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沈杏怡 受访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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