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双双溺亡 警方通报:情况属实 两人曾是同事 南京一女子将闺蜜推入水库



这两天 , 一段女子将正在系鞋带的同伴推下水、最终双双溺亡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 。 10月26日 , 南京溧水警方发布了官方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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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情况属实 两人曾是同事】
事情发生在10月21号 , 事发地为南京溧水区一水库 。 视频显示 , 橘衣女子弯腰系鞋带时 , 黑衣女同伴突然将其推下水 , 二人一起落入水中 。 10月25号晚 , 南京溧水警方发布通报称:经初步调查 , 两名死者分别为43岁的史某某、47岁的刘某某 , 二人曾为同事关系 , 史某某生前曾患有抑郁症 。 10月21日12时许 , 二人相约前往溧水区某水库游玩过程中 , 史某某趁刘某某不备将其推下水 , 自己也一同落入水中 , 二人均溺水身亡 。 目前 , 相关侦查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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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被害人家属可以索赔】
那么 , 双方都已身亡 , 这种情况如何追究责任?被害人家属又可否索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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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潇潇认为:当犯罪嫌疑人死亡 , 是不再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的 , 即使已经追究的也会撤销案件 。 受害人这一方是有维权的途径的 , 因为双方现在都有死亡的这个结果 , 那就是由加害人的近亲属 , 一定是在继承其遗产的范围内 , 来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 。 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
对于警方的调查进展 , 我们也会及时关注 。
(许薇 詹小柱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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