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南京发布“租房”新政,有啥“减税”优惠?
近日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公告》 , 对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作出规定 , 并发布一系列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 那么 , 房东或者租赁企业可以减免哪些税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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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出 , 个人通过政府租赁平台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 , 其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 , 综合征收率为0 。
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所长吴翔华教授说 , 综合征收率为0 , 房东就没有什么负担了 , 虽然它有期限 , 两年后就会结束 , 但这也会促使房东按照规则去进行租赁备案登记 , 这样是有助于租赁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
此外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 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或出租经批准的商改租、工改租住房 , 用于居住的 , 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 业内专家认为 , 这是政府在向南京租赁市场释放政策利好 。
吴翔华说 , 为了降低经营风险 , 把房产税由原来的12%降低到4% , 力度是比较大的 。
由于原来在税收方面对长租公寓租赁企业没有明确规定 , 因此 , 大部分专业化租赁机构按照酒店业的税收标准缴纳税收 , 也就是12% , 现在商改租、工改租的房产税按4%收 , 比原来少了三分之二 。
小规模的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 , 按照5%的征收率 , 减按1.5%计算缴纳应纳税额 。
个人房东缴纳税款 , 月租金10万元以下的 , 原来执行2.5%的综合征收率 , 现在降为0 , 等于房东可以免缴税款 。
吴翔华认为 , 一些租赁的企业税率也有所下降 , 给企业带来实惠 , 有助于稳定和推动租赁市场的发展 。
对承租房者来说 , 租金可以抵扣个税 , 也是一种政策利好 。 吴翔华认为 , 近几年政府投放了不少租赁用地 , 租赁市场供大于求 , 长租公寓运营公司和住房租赁企业压力较大 , 空置风险增加 , 收益下滑 。 这个时候减免税费 , 有利于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
【租房■南京发布“租房”新政,有啥“减税”优惠?】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方晨 史哲铭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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