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原市长张竞强获刑3年半 零地价招商酿成10亿元损失

|铁岭原市长张竞强获刑3年半 零地价招商酿成10亿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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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强 。中国裁判文书网10月16日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 , 曾在2006年1月至2011年5月间担任辽宁铁岭市市长的张竞强因滥用职权罪一审获刑3年6个月 。 69岁的张竞强曾担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执行会长 , 该协会是由广大中小企业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大企业以及知名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近期官方并未公布过张竞强被查的消息 。 今年7月上旬 , 他还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执行会长的身份公开露面 。
据上述判决书信息 , 张竞强住北京市西城区 , 因涉嫌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9月3日被刑事拘留 , 同年9月15日被逮捕 。 本案系中央纪委、国家审计署移交 。 7月3日 , 辽宁省监委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张竞强到省纪委监委机关接受调查 , 7月7日 , 张竞强到案接受讯问 , 如实供述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事实 。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张竞强在担任中共铁岭市委副书记、铁岭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 , 滥用职权 , 违规无偿出让270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违规返还人民币1200万元耕地占用税 , 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计人民币1074368200元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相关犯罪事实主要涉及“中国铁岭 奥特莱斯现代服务产业区”项目的引进 , 铁岭市当年在对该项目实行零地价供地后 , 项目方未按协议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 后在2011年将项目用地出让给香港新昌营造集团 , 获利港币18.28亿元 。
张竞强供述称 , “我作为铁岭市政府的市长 , 在奥莱项目中我是决策者 , 其中给予奥莱公司零地价、返还耕地占用税等问题我都是同意的意见 , 并具体安排郭某等人签订项目协议、具体落实项目 , 这么做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 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 我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
招商引资突破法律红线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张竞强在引进“中国铁岭 奥特莱斯现代服务产业区”项目中 , 滥用职权 , 违规无偿出让270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1062368200元 。
2010年7月 , 铁岭市人民政府经实地考察、与奥特莱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莱公司”)谈判、集体研究后 , 决定引进“中国铁岭 奥特莱斯现代服务产业区”项目(以下简称“奥莱项目”) 。
为此 , 铁岭市人民政府成立奥莱项目领导小组 , 时任铁岭市长被告人张竞强任组长 , 时任铁岭副市长郭某(已判决)等人任副组长 , 郭某负责项目具体落实 。 同年8月30日 , 被告人张竞强组织召开市长办公会 , 专题研究引进奥莱项目及相关优惠政策 。 会议决定违规向奥莱公司无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并给予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
同年9月 , 铁岭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奥莱公司签订《中国辽宁铁岭 奥特莱斯现代服务产业区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中国辽宁铁岭奥特莱斯现代服务产业区项目合作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中国辽宁铁岭 奥特莱斯现代服务产业区项目合作补充协议二》 , 约定:铁岭市人民政府全部项目用地挂牌出让的综合单价每亩不高于10.5万元人民币;铁岭市人民政府向奥莱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提供与奥莱公司或为开发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所缴付的全部项目用地出让金等额的资金 , 用于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 , 及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商业推广及宣传费用 , 或以政府专项扶持基金对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 即无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奥莱公司每缴付一笔土地出让金的7天内 , 铁岭市政府须向奥莱公司或其指定的公司拨付一次与上述出让金等额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费用 。
2010年10月11日及12月16日 , 铁岭市国土局、铁岭市土地储备中心违反土地出让相关法律法规 , 未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征地、未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 , 将奥莱项目2706亩用地以每平米233.8元人民币的起拍价挂牌出让 , 并于挂牌后补做地价评估报告和集体决策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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