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丹阳市原副市长符卫国被双开: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据镇江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 经镇江市委批准 , 镇江市纪委监委对丹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符卫国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 违反群众纪律 。 此外 , 符卫国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收受财物 , 数额巨大 , 涉嫌受贿犯罪 。
符卫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理想信念丧失 , 法纪意识淡薄 , 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规定 , 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 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 , 决定给予符卫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符卫国简历
【丹阳市|丹阳市原副市长符卫国被双开: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符卫国 , 男 , 汉族 , 1965年7月生 , 江苏丹阳人 , 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 1984年8月参加工作 , 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历任丹阳市委研究室副科长、市委办副科长、科长 , 丹阳市埤城镇副镇长 , 麦溪镇党委副书记等职 。 2001年12月任丹阳市麦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年12月任丹阳市窦庄镇党委书记;2005年11月任丹阳市访仙镇党委书记;2010年8月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2016年8月任丹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2020年7月免去其丹阳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2020年8月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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