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仅黄金就收了14斤!石油企业原董事长受贿细节披露( 二 )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沈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在项目合作、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沈浩具有坦白情节 , 根据有关规定 , 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沈浩自愿认罪认罚 , 根据有关规定 , 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建议判处被告人沈浩有期徒刑十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
截至澎湃新闻发稿前 , 有关沈浩的获刑情况尚未正式披露 。
推荐阅读
- 陕西省首例回收废旧电瓶非法经营案一审开庭
- 黄金时间■黄金时间丨打造海绵城市:节水从利用雨水开始
- 黄金时间■黄金时间丨哪种产品最节水?购买产品请注意这个标识!
- 『黄金时间』请认准这个蓝色的标志! 黄金时间丨同行业中用水最少的企业
- 黄金时间■黄金时间丨江苏企业节水改造缺钱?快来申请“节水贷”
- 黄金时间■黄金时间丨你喝过和纯净水口感一样的海水吗?企业用风能代替网电加工淡化海水
- 『黄金时间』节水工作一刻不能放松! 黄金时间丨水乡江苏也缺水
- 黄金时间■新技术加持!江苏高标准农田灌溉效率大幅提升
- 『黄金时间』12月8日晚锁定江苏公共新闻频道《黄金时间》 建设“节水优先”的水乡江苏
- 帮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