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仅黄金就收了14斤!石油企业原董事长受贿细节披露( 二 )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认为 , 被告人沈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在项目合作、职务晋升、工程承揽等方面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沈浩具有坦白情节 , 根据有关规定 , 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沈浩自愿认罪认罚 , 根据有关规定 , 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建议判处被告人沈浩有期徒刑十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
截至澎湃新闻发稿前 , 有关沈浩的获刑情况尚未正式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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