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禁止高风险 江苏加强规范省属企业基金投资行为 投后要监管



为推动省属企业聚焦发展主业 , 防止脱实向虚、不当配置金融资产 , 江苏省国资委近日出台《省属企业基金投资若干规定(试行)》 , 要求省属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进行基金投资时 , 需满足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 与主业及优势业务形成战略协同等条件 。 规定还明确 , 对于仅作为出资人但对基金管理人无实际控制权或无重大影响、对所投资金不能有效实行投后监管的基金 , 省属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不得投资 , 同时禁止企业通过基金投资方式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 。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郭艺 康健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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