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 该出手时就出手更加理直气壮

涉正当防卫案件近年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 最高人民法院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 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 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
意见明确提出 ,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 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 , 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 , 坚决依法认定 。 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 , 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
对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 , 意见提出了“十个准确” 。
准确把握起因条件
其中明确 , 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 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 , 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 , 也包括违法行为 。 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 。
此外 , 意见围绕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 , 明确了“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具体涵义 。
准确把握时间条件
对于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 意见明确提出 , 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 , 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 , 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 , 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 , 不能苛求防卫人 。
关注焦点
A
遇到这些情形 , 你可以勇敢出手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 对于如何具体理解“不法侵害” , 此次出台的意见进行了明确——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 , 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 , 也包括违法行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 , 可以实行防卫;对于正在进行的拉拽方向盘、殴打司机等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 可以实行防卫……
追小偷致其受伤反被起诉?打人者停手后就不能还击了?实践中关于正当防卫“时间”的争议 , 同样让公众充满疑惑 。 意见对此给出答案: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 , 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 , 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在财产犯罪中 , 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 , 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 , 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意见同时规定 , 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 , 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 , 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 , 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 , 不能苛求防卫人 。 “要把防卫人当普通人 , 不能强人所难 。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说 。
B
认定“防卫过当” , 应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
刑法规定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对于防卫过当 ,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 , 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 , 缺一不可;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 , 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
C
当“人死为大”的观念碰到法治精神 , 不能“和稀泥”
采访人员观察到 , 长期以来 , 一些案件存在“人死为大”“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导向干扰执法者判断的情况 , 而发布会上明确传递出涉及正当防卫 , 公正的裁判应向“和稀泥”说不的信号!
【犯罪|正当防卫认定新规来了 该出手时就出手更加理直气壮】姜启波提到 , 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 , 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 正当防卫与相互斗殴都可能造成对方的损害 , 在外观上具有相似性 , 容易混淆 。 实践中 , 个别案件存在“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的现象 , 模糊了“正”与“不正”之间的界限 , 应当加以纠正 。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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