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整治不文明养犬: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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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整治不文明养犬: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中新网扬州8月20日电 (采访人员 崔佳明)20日 , 扬州警方出台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新规:遛狗不牵绳 , 犬绳超过2米 , 最高罚款200元;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 。
最近有人遛狗没牵绳 , 导致一名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 , 此事引发热议 。 “对于遛狗不牵绳 , 全国多地也出台了惩罚措施 。 ”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王旭告诉采访人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扬州的实际 , 发布《关于加强文明养犬的警方提示》 , 其中第一条就规定:携犬出户必须牵绳 , 且犬绳不得超过2米 , 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 。 违者 , 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文明养犬是养犬人的责任 。 ”警方提示规定:未系绳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收容 。 禁止在主城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 禁止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乘坐公共汽车 。 违者 , 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不系犬绳出户造成犬只伤人 , 驱使或放任犬只伤人 , 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禁止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 。 违者 , 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携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 。
警方在提示中特别提醒 , 养犬人应当配合、服从小区物业人员的劝告和管理 。 应当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的管理 。 阻碍执法人员执法的 , 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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