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罚!南通开出全省第一单!

【长江■罚!南通开出全省第一单!】
8月10日 , 江苏出台全国第一个禁钓新规 , 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苏段禁渔期内垂钓 , 以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养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 南通坚决贯彻落实新规 , 日前 , 海门开出禁渔期垂钓行政处罚全省第一单 。
8月12日下午5时30分 , 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前往长江海门段例行执法检查时发现 , 在海门开发区日新河闸闸西长江边 , 市民王某正使用2钩钓具钓鱼 , 但没有钓到渔获物 , 执法人员立即对渔具进行没收 , 并根据新修正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一条 , 予以行政处罚立案 。 据悉 , 这是8月10日新条例实施以来 , 全省首例禁渔期垂钓行政处罚案件 。

长江■罚!南通开出全省第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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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 , 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实施 。 上半年 , 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紧盯江上无人捕、餐中无江鲜目标任务 , 开展渔政亮剑2020长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7月1日起 , 启动为期半年的长江禁捕执法攻坚战行动;新条例出台后 , 立即加大对长江禁渔期垂钓行为的巡查力度 , 并在全省率先对长江禁渔期垂钓行为进行行政立案查处 。
采访人员浏
览新修正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发现 , 针对长江禁渔令 , 新增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四条内容 , 根据不同作案工具和手法等 , 明确了不同的处罚金额 , 最高处罚金额近2万元 。 条例出台前 , 农业执法人员遇到江边垂钓的情况 , 只能劝离并进行实名登记 , 新条例实施后 , 农业执法部门可以处罚他们 , 震慑力也就大多了 。 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海峰表示 , 这一条例将打破多年来的禁渔期垂钓管不了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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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长江禁渔以来 , 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江面巡查60余次 , 清理江面浮标10余处、拔除江边暗桩40余处、收缴各类渔网50余口、清理地笼50余只、拆解三无渔船浮子筏14艘 , 劝离多杆多钩钓鱼100余人 。 目前 , 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对该起行政案件在调查处理中 , 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 , 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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