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屋檐下|家庭教育就是为孩子的学习成长建立边界( 三 )


常言道:“玉不琢不成器 , 树不修不成才 。 ”质地精良的玉石不经过雕琢是不会自成具有收藏价值器物的 , 树木再好不经过加工也不能成为上好的建筑材料 , 树苗在自然成长状态下通过修剪枝叶能够获得更好成长、成才的机会 。 孩子自带成长能力 , 拥有无限的成长能力 , 但是每个人的成长都会随环境的变化而变、人性是可塑的 。 因此 , 教育活动才有意义和价值 , 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为孩子成长塑形 , 让他们的行为习惯符合社会公认的社会道德价值观 。 教育孩子不仅仅要授予他们文化知识、融入集体社会生活的智慧 , 还需要引导他们臣服于社会公共的道德与律法之下 , 也就是在教育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对其行为习惯加以修剪 , 使他们的心性符合社会道德与法制标准、从内心深处筑起敬畏意识主导生命的安全成长底线 。
2、敬畏意识就是生命学习成长有规矩
生命是宝贵的 , 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 。 敬畏意识对于生命不仅是规则意识 , 为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主动遵守规则 , 还要求人们在规则面前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 每个人都是社会生产分工的参与者 , 假如每个人都缺乏遵守规则的意识 , 那么交通秩序就会面临极大的挑战 , 马路上就会险象丛生、人们的出行安全就得不到保障;生产分工协作的制度就会“形同虚设” , 每个个人和组织都无法保障合作权益被尊重 。 相反 , 人人都遵守规则、对社会性规则充满敬畏意识 , 那样社会生产分工、协作的基础才会永固 , 人们才能放心的参与到社会生产大分工、大协作之中 。 生活中处处有规则 , 有形的、无形的规则无处不在 , 每一种规则都是为了保护社会正常的生活秩序而存在 。 世界上没有绝对自由的人 , 懂规矩、有敬畏意识才能在社会分工协作中得方圆 , 每个人平稳的社会生活、生命安全、生产交易都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之上的 。 遵守规则、有敬畏意识 , 体现个人基本的成长素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 个人才能拥有自由的成长权利 。
3、敬畏意识就是行为实践有底线
敬畏意识就是行为处事有底线 , 知道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 。 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 , 不是谨小慎微 , 而是对权利能清晰把控、清醒把握 。 只有拥有敬畏意识才能在诱惑面前保持坚定 , 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 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诱惑 。 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举有所虑 。 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难的是言行一致 , 敬畏法纪、自警自励 , 敬畏意识就是敬畏人生、敬畏良知、敬畏法制 。
① 敬畏人生 。 “人生一世 , 草木一秋” 。 草木再生是为新生命 , 生命没有再来一次 。 人生数十年 , 自己将成长向何方、能为社会建设做些什么?只有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洁身自爱 , 多为社会做好事实事 , 做到在困难面前不退缩 , 在挫折面前不气馁 , 在逆境中磨砺进取的战斗意志 , 在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 才能“回首往事时 , 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 , 也不因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 。 ”生命成长的主轴就是一方面从社会中获取成长资源壮大自己 , 另一方面通过自己的能量为社会建设做贡献以获取社会对个人社会地位的认同 。
② 敬畏个人良知 。 良知就是顺应天道而赋予的个人智慧 , 是人生成长历程中潜意识辨别事物真善美丑的明辨能力 。 每个人不仅要按照社会道德与律法高标准要求自己 , 还要在日常生活细节上守住底线、严于律己 , 抗拒诱惑 。 要慎独、慎欲、慎微、慎初 , 努力做被社会生活所信赖的人、被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被子女认定为成长榜样并引以为荣的人 , 一个回首成长往事能够问心无愧的人 。
③ 敬畏法制 。 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 要时刻视国家法律、法规为行为处事的“尚方宝剑” , 做到依法、依规令行禁止 。 要深入学习、了解法律知识 , 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 ,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 , 正确行使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成长权力;自觉在法律框架约束下办事 , 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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