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的梦|药师帮您打开,孕期用药小锦囊( 二 )



妊娠期间用药原则:

1、妊娠期用药需有明确指征 , 应采用疗效肯定 , 安全性高的药物 , 避免使用妊娠安全性未知的新药 。

2、用药时需清楚地了解妊娠周数 , 孕期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少用 , 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个月;必须用药时 , 应选用有效且对胎儿比较安全的药物 。

3、严格掌握用药剂量 , 及时停药 。

4、单药有效的避免联合用药 。

5、如果孕妇已用了某种可能致畸的药物 , 应根据用药剂量、用药时的妊娠月份等因素综合考虑处理方案 。

药师提示
1、育龄妇女在用药时切记不要忽视自己是否受孕 , 以免在孕期使用影响妊娠安全的药物 。

2、孕期患有疾病时 , 应明确诊断 , 并给予合理治疗 , 包括药物的治疗 , 并根据疾病的程度考虑是否需要终止妊娠 。 不要因担心药物对胎儿产生影响而耽误用药 , 而导致病情恶化 , 甚至危及母儿的生命 。

孕期避免自行服药 , 应在医师和药师的指导下选购 , 使用药品 。

审稿专家: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何晓静
以上为“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志愿者的原创作品 , 如若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药盾公益】以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药学会 , 中华医学会等共同发起和成立的公益性组织——PSM药盾公益(公众号:PSMChina) , 广汇资源 , 凝聚力量 , 促进公众用药安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