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漓江首例“黑筏”恶势力暴力抗法案件宣判!三人获刑

日前 , 雁山区人民法院宣判 , 三名扰乱漓江旅游秩序、阻碍公务执法的“黑筏”当事人因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刑 。 这是桂林漓江首例因“黑筏”恶势力暴力抗法被判刑的案例 。
广西桂林漓江首例“黑筏”恶势力暴力抗法案件宣判!三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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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查处漓江上的黑筏 。 (资料图)
漓江景区风景优美令人流连忘返 。 近年来 , 由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整治和沿江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 , 漓江景区更加美丽 , 令大量游客慕名而来 。 受利益驱使 , 一个沿江村民用打鱼、渡江、拉货的自用排筏做起了拉客收费的生意 , 这些排筏随处乱停、随意横越 , 严重扰乱了漓江景区排筏公司化运营的游览秩序 。
这些民用排筏筏工没有取得海事部门颂布的筏工证 , 没有经过正规排筏操作培训、航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情况处置培训 , 许多排筏也没有按照规定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 排筏的性能也不达标 。 由于缺乏管理 , 他们乱叫价钱 , 敲诈勒索游客 , 造成极坏影响 。
2019年11月1日 , 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与漓江海事处对桂磨大桥水域“黑筏”情况进行打击时 , 联合执法人员在港建大桥上游绿坊洲夹河发现有“黑筏”载客现象 , 立即采取在上下游夹河口封堵、征用1张自用排筏进入夹河搜寻并控制住5张“黑筏” 。 在等待力量增援过程中 , 大圩镇沿江村莫某组织人员赶到现场恐吓威胁游客下筏 , 推搡、辱骂、围攻执法人员 , 强行将4张“黑筏”抢走 , 影响十分恶劣 。
为了将其绳之以法 ,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桂林漓江海事处、桂林漓江公局分局组成“漓江卫士”联合执法组 ,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 , 布置周密行为方案 , 在充分取证的前提下 , 一举抓获“涉恶黑筏”当事人15人 , 其中莫某某、黄某某、毛某某被判刑7到8个月不等 , 其余人员均受到行政处罚 , 群众拍手称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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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漓江首例“黑筏”恶势力暴力抗法案件宣判!三人获刑】来源丨桂林晚报采访人员庄盈 通讯员王荣仕 韦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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