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资格互认



采访人员9月22日获悉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近日会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人力社保部门 , 联合出台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资格和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暂行办法》 。 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 , 如二级建造师、二建造价工程师等 , 在职业资格、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三方面将实现沪苏浙"跨域、互认和共享" , 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机制 , 打破人才使用壁垒 。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 耿昊东 李明洋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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