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4600余万元,32人被判刑!

“你好 , 贷款有需要吗?
免审核、立刻到账、随借随还……”
相信不少人接到过类似的广告推销电话
生活中 , 难免遇到急需用钱的时候
而这也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很多受害者只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
却陷入了越滚越大的“债务雪球”黑洞
套路贷4600余万元,32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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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下午 , 嘉善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仇某某等人诈骗案 , 仇某某等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至3年不等, 并处罚金 。
审理查明
【套路贷4600余万元,32人被判刑!】2018 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 , 被告人仇某某等人经事先商量 , 注册成立两家网络科技公司并购买“魔力花花”“火力花”“速时袋” 等一系列APP贷款软件 , 招募业务员 ,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网络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
公司通过在网络平台中购买流量引流或业务员以“免审核”“包下款”“提额快”“前期无任何费用”等“话术” 诱骗借款客户到APP贷款软件上借款 。 在客户注册借款过程中 , 非法获取客户手机内的通讯录、通话记录、支付宝等个人信息  , 以审核放款和催收时使用 。
在放款过程中 , 公司以收取借款利息、手机验证费、身份验证费、银行卡验证费等十余项费用 为由 , 先行扣除本金30%的高额息费  , 借期从当日开始计算为7天;若客户未按时还款 , 则由负责催收的业务员通过假借移交借款人资料到征信部门、移交第三方公司催讨、“爆通讯录” 等方式向被害人催讨借款 。
套路贷4600余万元,32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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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被告人还通过“话术”电销的方式诱骗客户在平台借款 , 实则这些客户被办理了“套件”业务员的支付宝或微信进行放款 , 放款时先行扣除本金30%-31%的高额息费 , 借期从当日开始计算为6-7天 , 同时业务员也会与客户在“今借到”“法据链”等平台上签订“阴阳”电子借款协议 , 协议中约定的年化利率是24% 。
若客户未按时还款 , 业务员也通过同样手段进行催收 。 对于到期未还款的客户 , 公司规定可以展期 , 即在还款日业务员再次收取客户借款本金30%的高额费用 , 还款期限延长7日 , 以此虚增客户债务 。
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 , 该犯罪团伙共计骗得15000 余名被害人共计4600万 余元 , 其中既遂3906万余元 , 未遂745万余元 。
套路贷4600余万元,32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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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本案中 , 被告人仇某某等人以网络贷款名义 , 利用“低息、无抵押、快速放贷”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 , 利用服务费、手续费等名义掩盖周息高达30%左右的方式诱导被害人;在被害人无力偿还时 , 以收取高额续期费用的方式让被害人延期还款 , 不断加重被害人的“债务”负担 , 符合“套路贷”犯罪特征 。 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 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所犯罪名均成立 , 依法予以支持 。 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 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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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嘉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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