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个月男方就再婚,新婚妻子还怀孕8个月,前妻怒了……( 二 )


法院指出 , 张伟在与林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 并生育小孩 , 显然存在过错 。 林红因此受到精神伤害 , 要求张伟支付离婚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有据 , 但数额偏高 , 法院综合本案案情 , 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
【离婚1个月男方就再婚,新婚妻子还怀孕8个月,前妻怒了……】一审宣判后 , 张伟不服提起上诉 。 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
普法小课堂:无过错一方可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四条规定 ,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 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 , 互相帮助 ,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黄埔区法院经办法官指出 , 结合案例 , 张伟与他人发生婚外性行为 , 不仅为社会道德所不许 , 也违反了《婚姻法》对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规定 。 张伟的婚外性行为使得林红遭受名誉受损、人格评价降低、精神痛苦等人身伤害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 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同时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 无过错方林红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具体的损害赔偿金额则需要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考量 。
值得注意的是 ,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基础上增加了“(五)有其他过错行为的”这一条款 , 完善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 有过错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 无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赔偿 。
对于具体哪些情形可以纳入该条款 , 这需要法院综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判定 , 也需要后续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 。 当然 ,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从该条文中看到树立优良家风 , 倡导家庭和睦的价值导向 , 努力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
家和万事兴 , 家庭和谐关系到社会生活秩序的安宁与稳定 。 法官提醒广大夫妻 , 现实中对婚姻家庭关系 , 不仅有思想道德的约束 , 更有法律的规制 , 每一位家庭成员都应切记不可触犯法律红线 。
倘若不甘于平淡 ,
终日争吵 , 没法再坚持下去 ,
选择以离婚告终 ,
那请好聚好散 ,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
逾越法律底线 。
说明:因涉及隐私 , 报道中人物皆为化名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采访人员:章程 通讯员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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