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私放法院查封的36辆凌志,债权人索赔16年无果( 四 )


对于目前的进展 , 9月11日 , 澎湃新闻联系大连中院宣教处和大连海关办公室宣传科 , 截至发稿 , 均未获回应 。
谭秋桂表示 , 从法律程序上讲 , 大连中院作出了直接生效的裁定 , 大连海关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被驳回 , 那么大连中院是有义务、有职责去采取执行措施 , “自己做的裁定 , 为什么不执行呢?”
谭秋桂说 , 所谓的执行措施分两大类 , 第一大类 , 控制性的执行措施 , 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第二大类是处置性的执行措施 , 包括拍卖、变卖等 。 如果法院方面只是去协调、沟通 , 没有采取这两类执行措施 , 严格来讲还是属于消极执行 。
“讲法院可能存在消极执行的同时 , 也必须强调海关作为行政机关 , 更应该尊重司法的权威 , 应该带头、主动积极去依法行政、依法履责 。 ”谭秋桂说 。
【|大连海关私放法院查封的36辆凌志,债权人索赔16年无果】谭秋桂说 , 从当事人的角度 , 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 申请强制执行 。 柳忠山表示 , 近日会找大连中院再次联系沟通 , 如果还没办法执行 , 再向上级法院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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