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多地教育局不再为失信人员子女办理学籍?歪曲事实!
近日 , 一则“教育局不再为失信人员子女办理学籍”的消息在网络流传 , 网传说法打着“市教育局”的旗号 , 称“如学生父母征信被列为失信人员 , 一律不接收入学、转学” 。 相关传言在深圳、南昌等多地传播 , 引发关注 。
文章图片
经核实 , 当地教育局并未发布网传所谓“通知” , 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在深圳、南昌不能正常享受教育权利的说法更是子虚乌有 。
【教育局|多地教育局不再为失信人员子女办理学籍?歪曲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 ,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 , 不得有9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其中包括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可见 ,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 只是限制其子女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 , 对公立学校、正常收费标准的私立学校等并没有进行限制 , 也未将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等列入限制范围 。
文章图片
经搜索发现 , 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子女教育的不实消息不在少数 , 其中“老赖子女高考710分被拒录”“老赖子女被强制退学”等信息传播较广 。 事实上 , 此类消息近年来一直被传播 , 同样的故事情节 , 仅仅更换了老赖子女的名字 , 内容如出一辙 , 套路依旧 。
文章图片
这类谣言通常在开学、高考等时间节点传播 , 混淆视听 , 对学生和家长造成困扰 。 最后提醒大家 , 请以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为准 , 勿信来源不明的小道消息 。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 , 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 , 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 ,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 , 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 , 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 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 , 应予准许 。
实习编辑:周进
推荐阅读
- 地震■安徽广德发生3.3级地震,江苏多地有震感
- 宁波多地排查冷链食品风险样本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江苏省|江苏多地近期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和人事任免汇总
- 天津市|江苏一周反腐 多地多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 中学教师|家长举报补课被老师丈夫殴打:校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免职
- 家里是生产麻将牌的,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销售,我想把麻将卖到东南亚国家去,怎样实施小白一枚,谢谢
- 教育|@高中生 明年高考怎么办?衡阳教育局邀请清华专家为你支招
- 卡车之家|“大吨小标”治理动真格,多地开始秋后算账,蓝牌轻卡该何去何从
- 15岁孩子因琐事在学校被殴打,校方回避,教育局回应!
- 长租公寓“爆雷”,租客和房东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