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华大学实验室爆炸受伤学生起诉学校 双方同意调解

东华大学化学化工与生物工程学院一实验室在三年前发生爆炸 , 导致研究生郭宏振受伤 。 因其认为学校未按承诺支付医疗费用 , 将东华大学诉至法院 , 要求校方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170万余元 。 今日(6月28日) , 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针对该案第四次开庭 , 双方同意调解 。
上海|东华大学实验室爆炸受伤学生起诉学校 双方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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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 郭宏振诉东华大学一案 , 在上海长宁区法院第四次开庭 , 双方同意调解 。受伤后 , 郭宏振被送往上海瑞金医院救治 。 《入院记录》显示 , 经一段时间治疗 , 郭宏振右眼“无视力” , 左眼视力不足0.01 , 面部和颈部毁容严重 。 今日庭审记录显示 , 校方曾垫付医疗费用、生活费、慰问金、交通费等共计52万余元 。
目前 , 郭宏振仍在进行治疗 , “眼睛还需要后续治疗 , 右眼完全看不见 , 左眼有一点视力 , 需要做手术以免视力再次恶化 。 ”郭宏振称 , 事发后 , 校方曾口头承诺“负责到底” 。 但自2020年4月 , 东华大学停止支付郭宏振医疗费用 。
因认为学校未按承诺支付医疗费等 , 郭宏振将学校起诉至法院 , 要求校方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170万余元 。
4月29日 , 该案在长宁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 。 庭审中 , 双方均表示 , 事故发生后并未有第三方介入调查 。 学校保卫处的调查结果显示 , 爆炸原因系郭宏振在添加高锰酸钾时 , 违反了实验操作流程 。
第一次开庭的《庭审记录》显示 , 校方代理人提到 , 因实验危险性高 , 郭宏振所在课题组的指导老师要求实验应在通风厨中进行 , 并拉下安全门、穿戴实验服、护目镜等防护设备 。 防护设备放在实验室的置物架上 , 由学生自行取用 。 但对此说法 , 郭宏振当庭表示否认 , “实验室没有护目镜 , 只有一双橡胶手套 , 而且实验室中的三个通风厨 , 均无法使用 。 ”
今日庭审时 , 被告代理人承认 , 实验开始前的安全防护没有人负责检查落实 , 实验室由导师负责 , 但管理导师聂华丽没有检查落实 。
【上海|东华大学实验室爆炸受伤学生起诉学校 双方同意调解】今日庭审后 , 双方同意进行调解 。 郭宏振称 , 校方希望他提出一次性赔偿诉求 。 他表示 , 按照学校的要求 , 自己需要对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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