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是由最高法做出的判决

首先,为什么是最高院做出判决?本案一审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后由奇虎360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故本案二审终审为最高院做出。我国诉讼法相关规定中,上诉案件为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省高院的上一级法院为最高院,故一审为广东省高院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上诉应为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其次,为什么一审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但有例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2012) 中规定:
【为啥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是由最高法做出的判决】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1、诉讼标的金额为3亿元以上的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金额为2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
2、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认为应由本院受理的案件。
本案符合此条文中的2、3两项,故由省高院一审。
第三,本案为何由广东省的法院管辖?
我国诉讼管辖中,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奇虎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腾讯注册地在深圳,故应在腾讯公司所在地起诉,又根据上述第二问之原因,所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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