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大学]10日起报名!南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开始( 三 )


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 , 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 , 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 , 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 。 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 如有弄虚作假者 , 一经查实 , 将取消申请学生的被选拔资格 。 同时 , 将相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4、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 , 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 , 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 一经查实 , 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
5、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相关工作 , 校内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
八、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有异议 , 可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 联系电话(0513)85012062 。
 九、联系方式
1、电话:(0513)85012170(兼传真)
2、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邮编226019)
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3、网址:zs.ntu.edu.cn
4、电子信箱:zsb@ntu.edu.cn
十、本方案由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十一、如上级主管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调整 , 南通大学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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