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大学]10日起报名!南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开始( 二 )


 四、选拔程序
南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政策经南通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后 , 将通过以下程序进行选拔录取: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 ,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择优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及人数 。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10日前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 考生也可通过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网址:http://bm.chsi.com.cn) , 南通大学也将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省级招生部门平台进行公示 。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于6月25日前通过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 , 只允许确认南通大学1所高校参加考核) , 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
 2、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且缴费成功的考生须于7月1日-5日登录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hsi.com.cn)打印准考证 , 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3、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7月12日 , 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 , 结合学校办学特色 , 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 后期具体安排详见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ntu.edu.cn)及“通大招生”公众微信号 , 请考生及时关注 。
4、确定入选考生
考生考核阶段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考生条件分(满分为20分)
“考生条件分”计算方法具体见下表:
[ 南通大学]10日起报名!南通大学2020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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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同类型(学科)获奖计最高分 , 不累计加分 。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 , 根据考生考核阶段总成绩由高到低 , 在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300%以内 , 分文理科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 合格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 达到所属科类本一省控线 , 可享受投档的优录政策 。
5、志愿填报
入选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 并于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时间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专设的“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将南通大学填报为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
五、录取政策
对于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 , 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南通大学普通类本一批次(省招生代码:1301)录取考生的等级要求 , 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 。
录取规则:进档考生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按“加权分数优先 , 遵循专业志愿”原则 , 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专业 , 对于同分考生 , 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 , 按60%计入;考核阶段总成绩满分100分 , 按35%计入;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折算分满分5分 , 按实计入 , 具体折算方法为物理或历史选测科目等级A+得3分、A得2分 , 另一选测科目等级A+得2分、A得1分 。 以上三者相加 , 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 。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南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 同时 , 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布 。
六、激励措施
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 , 高考成绩达到南通大学普通类本一批次一志愿专业投档线 , 可于入学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转专业申请 , 第一学期结束前转入一志愿专业 , 逾期不再受理 。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 ,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 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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