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可列入“黑名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


4月28日上午 , 南京市开展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送法进工地活动 。 据了解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19年12月30日公布 ,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
本次活动深入南京某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施工工地 , 为该工地近百名农民工和20多家相关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劳资管理员宣讲《条例》并发放《条例》单行本、江苏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口袋书、致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 。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 , 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了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
另据该负责人介绍 , 《条例》除了规定用人单位承担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 , 还进一步明确了总包负总责原则 ,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 总包单位先行清偿 。 同时 , 严格了制度落实的法律责任 , 未依法执行的 , 将由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处罚 。
【『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可列入“黑名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农民工兄弟一旦被拖欠工资 , 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 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进行诉讼 。 相关负责人对采访人员说 。 据他介绍 , 此次《条例》的颁发 , 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大 , 处罚手段增多 , 除了责令停产和降低、取消相关资质之外 , 还可以将它列入黑名单 。 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方面进行联合惩戒 。     (来源:南京晨报  编辑: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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