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文章「马云老师,做慈善也得讲信誉」

不匿了。作为一个同行及文章作者的朋友,除了同情与声援之外,我还想说几点:1,文章还是有宣泄情绪的成分,当然这情绪来得无可厚非。我也有遇到过类似经历,个中曲折,深知不易。不过现在除了寻求舆论正义、去口诛笔伐之外,一定还有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其他有效手段可以推动这件事情得到解决。文章里目前没有太多谈到到代作者进行维权的律师所采取的法律上行动是否已经比较充分恰当,似乎双方还在一个隔空喊话的阶段。冤有头债有主,这件事情似乎连债主都还不一定确定下来了。我想也许各种客观因素造成了在双方合作初期签订的合同可能都是比较简单、流于形式因为无法有效保障乙方权利的格式合同,造成了当事人使用法律武器的困难。所以,规范有效的合同非常重要,请各位自由职业者、独立制作人、单干导演摄影师和小工作室一定要花足够的精力研习行业内部相关的法律概念和知识,准备好各种基本的文书文件。做作品是一回事,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提供保障是另外一会儿事。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是先从土改开始的,对吗?一半情况下,为了拿到钱,乙方总还是愿意大事化小先礼后兵。可维权的事情,只要开了弓,就没有回头了。希望事主能够明确诉求,意志坚定,手段有效且合理合法。我们愿意尽我们的能力,为做这一行的年轻一代从业者不会被人看轻,让人觉得做纪录片的人都愿意少拿钱多干活吃暗亏还很有理想情怀。一个行业要现代化,需要从很多细节开始,去清扫社会角落中的顽疾。这里我想提到一点,就是在实际操作中,独立工作的纪录片导演往往很难有精力应对多方面的事务,尤其是在创作之外的种种职业活动往往会耗去相当多的精力。因此我建议年轻的纪录片导演、摄影师和写作者们了解一下制片人制度,花时间认识一下身边可能接触到的制片人,来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提供许多帮助。资源交换和社会分工带来效率,这是历史书里讲古代社会的时候就讲明白的道理,而利益可以把一个行业中的各方紧密联系在一起,来为他们和其他行业对接的经济活动中争取到更多收益。尽管专业的制片人目前还十分稀缺,那么哪怕找一个有头脑有阅历可信赖的朋友帮你处理一些事也是不错的选择。单打独斗真的不是长久之计。自由职业并不意味着在经济上及其他专业分工方面不和他人发生联系。2,这些年多多少少抱着小心谨慎的心态,去对待诸如公益组织作为甲方的潜在商业纪录片项目。也见惯了那些并没有什么预算和诚意、一心少花钱多办事、于是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做低成本纪录片的甲方。对环保、公益、慈善这个领域并不了解,不敢多讲。但我的感觉是这个行业存留汇聚了相当一批“试图走社会捷径”的权术家们,被公益慈善、社会渐进之名,行欺世盗名、盘剥愚弄之实。加上我国社会媒介环境的种种特性,沾沾自喜于操纵民意、掌握话语的本事。一个行业若是仅靠强烈且模糊的道德感来维系其岌岌可危的存在感,或是以理想情怀的遮羞布遮盖它社会经济层面实际运作的逻辑,那么这行业的“现代化”还远远没有完成。在这个角度上讲,纪录片行业和公益慈善还真是一对难兄难弟,这种狗血剧情,不过是穷兄弟的自相剥削与欺压,让外人更觉可悲。那些维权事件中自私自利、无信无义的小人在他们的角度和位置,一定有一整套逻辑和说辞。在一切讲求实际的社会,说辞不是“道理”,而不过是权力工具。因为并没有人全心全意去做老实人、去信服“道理”。这才是那些所从事的行业带着“高尚标签”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让人心寒的地方。而那些公益组织的工作对象,远在贵州山区的孩子,哪里想得到他们努力改变自己去试图投身而入的,是这样一个充满了伪善和悖论的社会环境。
■网友
所有行业都需要讲信誉,对于慈善机构来说信誉更是立命之本。看完全文,严重怀疑这个慈善基金会真的在做慈善吗?慈善款项的用途真的合理可靠吗?对于合作伙伴最基本的诚信和契约精神呢?期待马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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