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无锡首例“最高检四类重点救助”宜兴检察官帮71岁退伍老兵纾困

本报讯 “我这个地方偏僻不好找,谢谢你们来看我!”71岁的退伍老兵汤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的父亲 。4月10日,他在村口一边领着回访的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公益律师走进家门,一边随手接过该院赠送的防疫物资及生活食品,一脸感动 。
汤某是宜兴市某镇村民 。2012年6月14日,汤某儿子汤某钢因一起交通肇事案导致半身瘫痪,2015年8月,宜兴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肇事者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赔偿汤某钢80万元 。而肇事者赔偿15万元后,因家庭困难未再赔偿汤某钢 。
2019年5月27日,汤某来到宜兴市检察院申诉,认为法院对肇事者判决量刑过轻,赔偿不到位 。得此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赵志强经全面审查卷宗,发现法院审判程序合法,无量刑过轻情况 。但如何解开汤某的心结?为此,赵志强走访了解到,汤某儿子汤某钢系一名普通企业职工,交通事故发生后,汤某钢妻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但高达40余万元的医疗费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她终因生活所迫,与汤某钢离了婚 。这个家一下子没了经济来源,仅靠汤某钢的低保和汤某及其老伴的农保2.5万余元来维持日常生活及汤某钢的身体康复,一家人日子过得艰难,也看不到出路 。
“不是我不赔偿,是我真的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经过承办检察官先后三次调解,双方终于就赔偿问题达成新的协议 。交通肇事者张某当面向汤某承诺,“我愿意支付15万元赔偿,按照检察官提出的每年1.5万元,分10年还清 。”汤某表示接受,赵志强却细心地发现汤某的脸上还有一丝愁云 。
“当前最紧迫的是解决汤某生活的燃眉之急,长远看,也要解决军人家庭因案致贫的问题 。”为此,赵志强建议申诉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
【『宜兴市』无锡首例“最高检四类重点救助”宜兴检察官帮71岁退伍老兵纾困】2019年6月13日,宜兴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申诉人汤某属于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最终该院一次性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在办理司法救助过程中,赵志强还了解到汤某钢女儿正在读高中,学习成绩优异 。该院知晓后协调教育部门,为汤某钢女儿免除了高中学费 。同时,宜兴市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衔接,借力民政、教育部门进行“一揽子”帮扶,从根本上缓解了汤某家庭的困难,成功纾困 。
“现在,我们的生活有了保障,也有了新的希望!”这次回访告别时,汤某一家挥着手坚定地说着 。据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对汤某的司法救助是无锡首例最高检明确的“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四类重点对象全涵盖的救助案件 。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 。
(何小兵 通讯员 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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